【本報訊】5歲女童Z遭虐待致死,身上留下逾133處傷口,親父及繼母早前被陪審團裁定謀殺罪成。法官黃崇厚昨於高等法院判刑,直言兩被告謀殺罪成必然判處終身監禁。至於二人開審前承認殘暴對待Z及其8歲胞兄X,法官直指有此嚴重案情的案件並不常見,繼母及親父對兩童施以極度殘酷的對待,行為屬最嚴重及最惡劣的一種,判兩人入獄九年半,與謀殺罪刑罰同期執行。
法官更以《聖經》金句勸勉繼母,指若世人認罪,神必會赦免他們的罪,語重心長謂:「我相信你都記得。」警方於判刑後呼籲市民,若懷疑有兒童被虐待應立即報案,強調一個簡單的舉報,已可避免悲劇發生,甚至可拯救生命,呼籲社會各界不要對虐兒個案視若無睹。
案發於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女童Z及男童X的親父及繼母(同為30歲)被控謀殺Z,兩人另被控殘暴對待Z及X。第三被告為繼母母親(57歲),她被裁定兩項疏忽照顧兒童罪成,昨被判囚五年。
法官黃崇厚昨臨散庭前對被告繼母謂,留意到她作供前拿着《聖經》宣誓,引用經文對她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法官判刑時指,三名涉案兒童中只有X及Z被針對,兩童繼母的親生女Y無恙。兩童受到非常大範圍的嚴重傷勢,痛苦事件持續五個月;繼母及親父蓄意隱瞞兩童傷勢,亦沒有帶兩童求醫,是出於自私動機,希望可逃避自己做錯事引致的法律後果。
法官又指,兩童除了身體受虐,他們亦受到傷害自尊的懲罰,包括長時間跪地,又要捱餓看着家人吃飯,兩童必然因此產生心理傷害。
親父及繼母明知Z身體有嚴重傷害,卻持續虐待她,又在她身體上不同部位重複施虐,有些傷勢並未康復。兩被告不單用手打Z,大部份時間更使用藤條、拖鞋及衣架施虐。兩被告於Z脆弱及容易受傷的部份例如頭部,施以相當力度的虐打,更於Z死前一天,在其身體嚴重受傷下,仍玩「飛高高」及「扮超人」等虐待遊戲。
至於X,法官認為他於不同時段受到嚴重及重複的身體虐待,包括被親父拳打及用剪刀篤心口,亦長期捱餓導致體重不足及營養不良。法官深信X受到的心理影響不能被忽視,其心理創傷影響深遠。法官直言案中親父及繼母的行為,必然屬最嚴重及最惡劣一種。
另外黃官指出,當繼母談及責打兩童的事宜時,親父的回覆其實可構成煽惑及鼓勵繼母的虐待行為。
至於第三被告,法官指兩童受虐時間相當長,難以想像她會完全不知情。法官認為她是唯一可向兩童施以援手的人,是他們的唯一希望;她卻出於自私,沒有作出正確行為,猶如默許繼母及親父暴行。
案件編號:HCCC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