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開審未齊文件 官:公道咩?

控方開審未齊文件 官:公道咩?

【沙田警署集結案】

【本報訊】前年8月11日全港多處爆發反修例衝突,翌日凌晨有示威者在沙田警署外集結,警⽅清場拘捕多人,六男一女被控非法集結、襲警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等罪。案件原定昨日開審,惟主審裁判官因病缺席,遂由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圖)協助進行案件管理。其間溫官得悉控方竟仍有文件未交給辯方,遂連珠炮發批評控方謂:「你講真㗎?我以為我聽錯。」「咁樣公道咩?真係唔應該囉。」

溫官昨日透露,因為本案主審裁判官崔美霞抱恙,建議案件押後至下周一開審,原定12日審期縮減至9日。辯方同意,並且透露第四被告將會認罪。

其後溫官與控辯雙方核對證人列表,辯方稱昨早才收到控方交出被告的搜身片段,而拍片警員的供詞更是日前才錄取,希望控方不要再中途補充新資料。溫官聞言問控方是否已交齊所有資料予辯方,外聘大律師許偉進稱仍未交齊。溫官聞言驚訝謂: 「你講真㗎?我以為我聽錯!好彩唔係我審,我一定唔會容許呢啲事發生。」

轟「由幾時入學堂開始問起」

溫官翻查資料,指案件早於半年前已訂審期,繼續批評控方謂:「真係唔應該囉。你自己諗吓,咁樣公道咩?如果係你坐喺度(指向辯方位置),你反唔反對?你押唔押後?」

主控辯稱,未交資料只涉及「好小部份」,溫官不滿,表示:「你覺得好小部份,可能辯方覺得好重要!」主控面有難色,僅稱:「我唔可以多講嘞。」

控方又稱案件涉及37名證人,溫官要求控辯商討減少證人數目,雙方最終同意只傳召17人。溫官直言,控方不應傳召不必要證人,否則裁判官變相「罰抄」,並再次批評謂:「你哋由(警員)幾時加入學堂開始問起喎。我哋喺度抄抄抄,抄完先知唔關事,好痛苦㗎!浪費時間、浪費公帑,我哋啲人工都唔係平㗎。」

區嘉偉等七名被告被控在沙⽥警署外參與非法集結等罪,案件下周一交回主審裁判官崔美霞開審。

案件編號:STCC118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