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雷射筆案 兩少年更生勞教

藏雷射筆案 兩少年更生勞教

【本報訊】網民去年5月10日發起「母親節和你Sing」,警方闖入旺角Moko新世紀廣場,發射胡椒球彈並拘捕多人。兩名15歲及17歲少年因管有天拿水與雷射筆等物被拘控,早前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等罪。辯方昨求情指15歲被告希望繼續求學,冀判刑不影響學業。惟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更生並非唯一量刑因素,判兩人分別進入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

辯方昨指報告認為現年18歲的首被告較適合進入勞教中心,但他有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及對立反抗症,望判更生中心。

官指案發時身處商場有示威

至於現已16歲的次被告已還柙三星期,就讀中四的他希望繼續學業,辯方建議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若法庭不判服務令,鑑於判入更生中心等院所的刑期不能扣減,希望可考慮短期監禁,讓被告早日回校。徐官則謂,在沒有其他更適合的選擇時才會考慮判監。徐官判刑指,兩人案發時身處示威活動進行中的商場,管有示威常用裝備,控罪物品具危險性,認為嚴格紀律訓練及勞動有助提醒被告不要再犯,判刑需顧及阻嚇性。

案件編號:WKCC378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