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選舉制度遭閹割後,政府再有新猷針對候選人。選舉事務處更新申報選舉開支指引,候選人若因涉嫌違反國安法的罪行而正接受調查或被刑事起訴,總選舉事務主任不得向有關候選人或名單支付任何款項,直至有裁決為止。若候選人被裁定罪成,候選人失去收取全部政府付款的資格。去年報名參選立法會衞生服務界的劉凱文批評政府要掀起新一輪白色恐怖。
選舉事務處昨上載2020年立法會選舉的《申報選舉開支的相關政府付款的申索指引》最新版本,加入向政府提出申索選舉開支的候選人,如因涉嫌違國安法罪行而正接受調查或被刑事起訴,總選舉事務主任不得向有關候選人或其名單支付任何款項,直至調查或法律程序被最終裁定、放棄或終止為止。若候選人其後被法庭裁定罪成,將失去符合收取全部政府付款的資格。
新指引下,現時被控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並參與初選逾40位民主派人士,將不可以申領選舉開支,部份即使獲保釋、未被正式提控也不可以申領選舉開支。
劉凱文去年報名參選衞生服務界在民主派初選,被警方以涉嫌違反港區版安法拘捕,至今未被起訴。
劉凱文接受有線新聞訪問時說,收到新指引後向選舉事務處查問何時可取回選舉開支,但對方未有答案。劉批評新指引是未審先判,質疑去年7月已實行國安法,但到昨日才更新指引,明顯是新一輪掀起的白色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