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前年11月在灣仔堅拿道西一個單位撿獲59支汽油彈及79支懷疑汽油彈半製成品,年齡介乎19至24歲的四男一女涉案人士最初被控管有爆炸品,控罪及後修訂為串謀縱火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再訊,其中23歲女被告承認交替性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控罪。控方透露,本案是反修例運動以來,撿獲最多汽油彈及半製成品的案件。法官押後至本月30日判刑,其餘不認罪被告下月受審,全部被告續還柙。
女被告楊泳茹(23歲)承認前年11月2日在灣仔堅拿道西一個單位內保管或控制59個汽油彈、79個載有白色廢棉的玻璃瓶、50個玻璃樽、約4.6公升含柴油液體、約1公斤含異丙醇液體、約4.9公斤含汽油液體,尚有白色廢棉、布條、布及毛巾,意圖在無合理辯解情況下用以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
案情指案發當日維園有集會活動,警方刑事情報科人員監視堅拿道西冠景樓4樓一單位。同日下午採取行動,兩名警員掩至單位門外,察覺單位傳出濃烈汽油味,要求開門但無回應,破門入內發現單位已空無一人。此時,在外監視的警員看到單位內的四男一女從露台跳到3樓簷篷及平台逃走。五人逃走過程遭不知名目擊者拍下,片段中五人容貌清晰可見。
一名俄羅斯籍男子當時身處該大廈3A單位內,目擊五人由3A室露台衝入其單位。五人曾要求匿藏在其單位,惟男子拒絕,五人最終從單位正門離開。女被告及後在升降機大堂近防煙門位置被截停,遭警員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拘捕,警誡下保持緘默。
警方其後在涉案單位內搜出伸縮警棍、印有「POLICE」(警察)字樣的胡椒噴霧、鐵鎚、防毒面罩等物品。控方庭上透露,本案為反修例運動已知案件中,撿獲汽油彈及半製成品數量最多的一宗。
辯方求情指被告獲家人支持,已對事件感到後悔,並呈上案例稱明白量刑起點應不少於45個月,但不至於判監四至五年。法官押後判刑。同案其餘四名男被告鄭錦輝、丘建威、莫禮滔及黃建棋否認串謀縱火以及交替控罪,案件下月14日開審。案件編號:DCCC9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