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遊行罪成,在兩案共判囚14個月。他另與9名泛民人士就前年10月1日遊行被控,案件昨閉門預審,同樣由審理8.18及8.31兩宗遊行案的法官胡雅文處理。案件如期5月17日開審,料審10天。同案民陣陳皓桓應訊前呼籲港人不要放棄,又引用藝人姜濤前晚的得獎感言,指香港人要成為「第一」;支聯會蔡耀昌指今年會堅持舉辦六四活動。
本案共10名被告,包括身陷囹圄的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及何秀蘭。保釋被告陳皓桓、楊森、吳文遠、蔡耀昌、何俊仁及單仲偕昨進入法院前,高叫「遊行集會基本權利,港人不要放棄」,現場有市民和應。
陳皓桓庭外呼籲港人堅持,「放棄就真係冇㗎喇」,又引用藝人姜濤在頒獎典禮上指相信香港歌手可再次成為亞洲第一的話,鼓勵港人努力「成為心目中嘅第一」。蔡耀昌強調支聯會將盡力延續六四悼念活動,警方亦有責任配合和平遊行及集會。
眾被告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另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交替的公告未經批准集結傳票。
案件編號:DCCC53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