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稱睹酒吧多人出入 記錄現場車牌 陳淑莊犯聚案 證人否認跟蹤偷拍

供稱睹酒吧多人出入 記錄現場車牌 
陳淑莊犯聚案 證人否認跟蹤偷拍

【本報訊】立法會前議員陳淑莊與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等人,去年4月被指在太子一間酒吧「落半閘」開會,被票控違反四人限聚令,案件昨開審。報案女子供稱,當晚與友人吃甜品期間發現很多人進出涉案酒吧,「覺得好離譜,立咗法都目無王法咁」,於是報警,並在現場記錄多個車牌,且拍攝到陳淑莊乘的士離開一刻。辯方質疑她在私家車上使用長鏡頭相機拍攝,當日其實是跟蹤陳淑莊,女子全盤否認。

被告陳淑莊及林瑞華各被控一項參與被禁群組聚集罪,涉於去年4月2日至3日在大南街地舖酒吧「HANDS」犯案。酒吧持牌人陳偉才則面對兩張傳票,分別指他明知而容許群組聚集,以及容許某人進入酒吧前未有量度體溫、並且多於四人同坐一桌。

報警市民潘美美供稱,當晚她偕雷皓霖、吳楚勤(譯音)及一名黃姓友人到大南街消遣,吳黃二人先到涉案酒吧用膳,她則與雷在附近糖水店吃甜品。其間她看見25至30人陸續進入涉案酒吧。潘自言擔心友人,稱當時有「酒吧群組」,可能「有疫情感染,又或者有壞分子聚集」,故分外留心。及後潘為了「證實吓我對眼睛」,特意走到酒吧對面馬路觀察,「講得平民化啲就係『八卦』」。

■陳淑莊昨出庭應訊後離開法院。

不肯定酒吧有否拉閘

及後她報警,並於「差唔多同一時間」看見陳淑莊獨自進入酒吧。與此同時,潘致電酒吧內兩名友人謂:「犯咗限聚令喇!快啲走呀!我哋已經報咗警!」兩人隨即會合潘並問:「做乜報警呀?」不久警方到場調查。警員離開後,涉案酒吧拉閘,未幾陳淑莊與三名男子乘的士離開。

辯方指出,涉案酒吧大部份門窗均裝上磨砂玻璃遮掩店內情況,質疑她提到酒吧內大部份人沒戴口罩,但實情是她根本不可能看得清楚;潘反駁指有不少人在正門「飲嘢」。至於酒吧有否拉低部份閘門,她則表示「唔肯定、唔記得」。

林瑞華

陳偉才

辯方質疑長鏡頭拍攝

辯方向潘展示陳淑莊離開酒吧登上的士情況,並指根據照片拍攝角度,潘當時是在私家車上使用長鏡頭相機拍攝,當日她根本不是偕友人敍舊,而是跟蹤陳。潘否認,強調是在馬路中間用手機拍攝。

雷則供稱,當晚留意到酒吧門外約有五至十人吸煙聊天,包括林瑞華。警方完成調查並離開後,他看見兩名男子扶陳淑莊離開,當時陳「有啲唔係好定,我相信有啲酒意啦,擺下擺下咁」。

控方昨稱,未能成功派遞傳票予其中一名證人,另一市民吳楚勤則拒絕作供。若控方舉證完畢前吳仍未到庭,控方將對陳偉才牽涉沒量體溫的控罪不提證供起訴。法庭又應控方要求向吳發出拘捕令。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KCS526408-11/20

■案發後警方曾到涉事酒吧撿走一批證物。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