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早前要求所有現職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拒簽者或要革職。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圖)昨指,在129名拒宣誓的公務員中,25人已辭職或將離任,拒簽原因包括認為宣誓會損害言論自由、聲明與持有外國國籍有衝突等。
聶在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稱,截至今年3月底共約6,500名公務員已簽聲明;截至4月1日,共129名公務員不理會或拒絕簽妥和交回聲明,當中16人為紀律部隊,25人已辭職或將離任,另有一人因本身涉及不當行為已革職。
至於已收回部份拒宣誓或簽署聲明原因,包括損害言論自由、簽署聲明與持有外國戶籍有衝突、不認同聲明內容,聶不評論理由是否合理,僅指在考慮相關情況後,會按程序安排離職。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楊何蓓茵補充指,大部份涉事公務員因解釋不被接納已停職。
聶指當局正研究將簽署聲明要求延伸至按非公務員條款聘任人員,包括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和退休後服務合約僱員,預計下月落實。至於若拒簽聲明者離職後,可否再報考其他政府合約工,聶稱聘用時會再充份考慮,但強調簽署效忠聲明是基本責任,「令人好懷疑佢是否有擔當承擔責任」。建制派議員陳振英則促請當局永久不錄取任何拒宣誓人士。
聶在會上稱,若收到投訴指有公務員在社交媒體發表違反身份和反政府言論,個案確立後將按紀律機制處理。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向本報指, 有關說法令同事憂慮,又指早於宣誓及簽署聲明推出前,已得悉有部門出現舉報,有同事主動向工會查詢及求助。
他促請政府訂立及公佈清晰指引,清楚劃出「紅線」,以免同事因個人言論遭舉報,繼而受懲處;但他質疑政府表明公務員可享言論自由,質疑聶說法「雙違背」,在欠指引下或令同事「死得不明不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