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5月10日市民在各區舉行「和你Sing」與「母親節行街」活動,入夜後群眾轉至旺角,防暴警拘捕至少百人。當中有青年被指向警方防線投擲水樽,被控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案件昨開審。追截被告的警員作供期間,三番四次指被告身材「大隻」,更形容「一定有做gym」;惟庭上所見,被告身形頗單薄,有旁聽人士休庭時議論紛紛:「邊忽大隻呀?根本奀嫋鬼命!」辯方亦質疑警員短時間內未能準確認人。
報稱任職接待員的葉浩賢(24歲)被控去年5月10日在旺角通菜街與豉油街交界向警方防線投擲水樽。警員鍾志文供稱,案發當晚警方於豉油街設立防線,當時有數百人於西洋菜南街叫囂。鍾留意到一名身材健碩、身穿白背心的男子身處人群附近。未幾警方往前推進,鍾看見背心男向警方防線扔水樽,立即追截,與同袍合力將他制服。惟鍾表示未能確定庭上的被告就是背心男。
辯方盤問鍾,他觀察掟水樽背心男多久,鍾起初答約十秒,其後改口指是在警方推進的瞬間、電光火石間看見此事,過程約一至兩秒。辯方質疑一秒是否足夠讓他看清男子的衣着打扮,鍾答謂肯定掟水樽男子就是背心男,因背心男處於人群附近時已非常顯眼,故一直留意他。
鍾又形容背心男肌肉線條分明,身材健碩,「一定有做gym」。辯方指出,鍾根本未能於一秒內辨認該男子,鍾不同意,「佢身形令我好深刻,因為好大隻」。休庭期間,旁聽人士對警員形容被告「大隻」一事議論紛紛,有人謂:「邊忽大隻呀!根本奀嫋鬼命!」
案件編號:KCCC279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