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毅過慮了 - 古德明

陳弘毅過慮了 - 古德明

一月六日,香港公安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大舉拘捕五十五位民主派中人。香港大學法律學教授陳弘毅說:「律政司長如決意起訴,而法院最終判五十五人無罪,政治後果難以逆料。」陳弘毅似乎還活在舊香港夢中。

今日,新香港政府訟於法庭,除了雞毛蒜皮之事,簡直無往不利。據統計,去年法庭審理的民變案,有十六宗獄成判刑之後,律政司恨刑罰還不夠重,要法庭覆核,全部改為重判,無一例外。有原審法官李慶年當庭訴苦說,刑罰不如由律政司建議好了:「原審時,律政司對刑罰無所建議,事後卻上訴,害得下級法官屢屢被上訴庭批評。從前,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只會以法律觀點評論下級法官判刑,怎會像現在那樣,評為『錯到無可再錯』。」為免「錯到無可再錯」,法官自然輕判不如重判。

二零一九年民變期間,當局引用《緊急法》,頒布《禁蒙面法》,民主派訴諸高等法院,法院裁定《緊急法》以及《禁蒙面法》違憲。當局不滿,訴諸終審法院,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兩條違憲法律就都判定不違憲了。又民變以來,公安公然辱罵新聞記者為「黑記」,動輒向之動武,以強光阻礙拍攝等等,不一而足;記者協會以「違法阻礙採訪」為由,訴諸法庭,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也被判敗訴。協會終於明白新香港司法獨立是什麼一回事,雖然有冤,也無意上訴了。

然則陳弘毅還要擔心律政司長敗訴嗎?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早就呼籲新香港要三權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