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低估了ViuTV兩對組合Mirror和Error的威力,以為他們是最近莫名其妙爆出來的物種,尤其是三爺193敢言,幫很多人出了一口氣。
銅鑼灣幾個商場的大型廣告板,不定時播放姜濤唱歌畫面,以我所知,不是全部都由公司買廣告,有很大部份是粉絲自發掏荷包買廣告,為的就是宣揚自己偶像。周杰倫演唱會尚有黃牛飛可以買,但Mirror的飛仲難過唐三藏取西經。
音樂已死,電影已死,電視又死,這些口號歷久常新。到底點樣做才可刺激返成個娛樂圈,我冇諗法,始終我唔係娛樂圈嘅人,不過有一啲金融技術係可以幫到手。
曾志偉和他的演藝圈老朋友曾經喺二千年的時候搞咗一間娛樂經理人公司,叫做東方魅力,曾於創業板上市,但最後公司營運失敗。
藝人最值錢就是他們的品牌價值,這個品牌只要加以利用,不一定只是收廣告費或代言費用,甚至乎每一個藝人都可以組成一個獨立工作室,參與製作。但我想講嘅係點樣將呢一啲品牌價值組合成為一間公司,然後上市。
幾個月前吳奇隆嘅公司上市,市值驚人,炒作亦都非常驚人,證明呢一條橋係work,只不過二千年嘅時候曾志偉佢哋食唔正天時地利人和。周杰倫本身都有打包業務上市的底氣,他有自己的音樂公司,自己本身就是一個品牌,既有經理人公司,亦會包辦演唱會。
類似嘅「合併橋」,並不罕見。好像醫療聯網就係一個例子,醫生搵錢能力驚人,月球醫生(一個月搵1,000,000元)隨手可見。只要你有幾個醫生,各自有自己的專科,大家把自己條數上繳中央,合併組成一間公司,咁就已經可以通過上市公司最基本要求的盈利測試。
醫生可以合併,藝人為甚麼就不能合併?最近林建岳動作多多,收購院線,跟古天樂合組經理人公司,說不定也是朝着這個目標進發。藝人本身就好有價值,只不過大家唔知點樣將呢個價值釋放出來。到底有錢先有好嘅作品,定係有作品先至賺到錢?呢個就好似雞先定蛋先嘅哲學問題,或者,資本市場答到你。
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