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紫荊成楊森緩刑因素

銀紫荊成楊森緩刑因素

【本報訊】在港大執教鞭逾40年的楊森,昨步入法庭聽取判刑前,勉勵港人緊守崗位,「大家唔好低頭,抬起個頭做人」,學者風骨表露無遺。正如他在求情陳詞所言,「我認罪,但我不認錯」,不求憐憫。法官胡雅文指,雖然楊森不求輕判,但考慮他多年來對教育及社福界貢獻,並且獲港府頒授銀紫荊星章,最終判緩刑。

梁耀忠助不同社群獲肯定

現年72歲的楊森認罪當日解聘法律團隊,親自向法庭陳詞,表明「我對8.31被控的罪名,認罪但不認錯,亦不會求情」,因對自己行為從沒後悔。楊森自言犯案是基於公民抗命,以和平示威抗議《公安條例》惡法,抗議警方藉此打壓及禁止和平集會及遊行,他強調和平遊行是港人應有人權,受憲法保障。

法官胡雅文昨判刑時回應公民抗命之說,指法庭認可公民抗命理念,惟法庭衡量被告刑責時,對犯案理念給予的比重沒劃一準則,必須個別考慮。她明言法庭不會就政治立場表態,更不會評價犯案者所擁護的政治理念。但法官指被告並非直接針對《公安條例》是惡法而作公民抗命,而是在一次針對政府施政的遊行中干犯本案。

法官最終表示,楊森除擔任多年立法會議員外,更投身教育事務及社會服務多年,尤其是服務基層市民;加上他獲港府頒授銀紫荊星章,獲肯定是一名長期擔任公共事務及志願工作的領導人物。法官最終基於他年邁,減刑一個月至監禁八個月,並判緩刑。

至於在8.18未經批准集結案開審前認罪的梁耀忠(67歲),法官亦基於他年邁減刑一個月至判監八個月,並考慮他過往致力協助不同社群,對社會有貢獻,亦判緩刑。

梁耀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