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照明產品公司前經理欺詐罪名,控告他在處理該公司與一間貿易公司多項交易時,隱瞞其妻子於該貿易公司的權益,而交易涉及折扣及補貼,所涉總額最少約660萬元。被告下周二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為40歲的梁振希,案發時任職飛利浦照明香港有限公司高級銷售經理。廉署稱,被告涉嫌於2013年9月16日至2018年11月7日期間,作為僱員有責任向飛利浦電子及飛利浦照明全面披露任何現有或潛在利益衝突,而隱瞞或沒有向該兩間公司披露其妻子在Supreme Profits的權益,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兩間公司繼續授權他處理Supreme Profits向該兩間公司發出的定單。
Supreme Profits涉嫌在上述期間向飛利浦電子及飛利浦照明發出逾6,300張定單,並獲該兩間公司提供折扣及補貼,總值最少約660萬元。
梁振希2003年4月加入飛利浦電子,該公司供應照明產品等電子產品。飛利浦照明則於2016年2月成立,專門出售照明產品,被告其後亦調職至該公司。梁振希被控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