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案發時只有19歲的男事主,事後患上嚴重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不時憶起案發經過,又會發噩夢及驚醒;事主更有自殺念頭,曾多次嘗試輕生,至今仍須覆診食藥。法官陳慶偉多番感嘆謂,身體的創傷可以痊癒,惟精神受創卻可纏繞終身,影響深遠。
陳官昨聽取求情期間,提到法庭過往一直低估事主所受的精神或心理創傷,並以性侵案事主為例,直言身體的創傷相對容易痊癒,但精神或心理所受的傷害卻可影響終身。從報告可見,本案事主事後承受嚴重的精神及心理困擾。
陳官並指,控方所呈交的三宗案例,最嚴重的一宗判刑起點只是五年半監禁,質疑控方為何將案轉介至可判超過七年的高院處理,問:「有沒有任何案例可供參考,法庭應判監超過七年?」
案情透露,涉案兇刀刀鋒長11厘米,事主被割頸劏肚後,傷口不斷湧出鮮血。其後頸及腹部分別有兩處刀傷,其中腹部一處傷口長達5厘米,割穿腹壁至腹腔,導致部份腸臟外露。
事主送院期間一度短暫休克,失去意識,其後恢復知覺,其腹腔一度積聚近900毫升血及血塊,須進行緊急開腹手術及入住深切治療部,最終留院一個月至11月18日才出院。
報告顯示,事主的身體狀況已痊癒,對其日常生活沒有明顯影響,惟腹部傷口會加重他患有腹部疾病的風險。此外,事主事後感到情緒低落,不時發噩夢及驚醒,睡眠質素欠佳,更不時憶起案發情況,須接受心理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