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彈殼被控 記者稱患儲物症

執彈殼被控 記者稱患儲物症

【本報訊】男記者前年11月18日凌晨在西灣河港鐵站內被截查,背囊搜出催淚彈小彈頭、手擲式催淚煙彈殻等38枚已使用的彈藥,另有𠝹刀、索帶等物品,被控無牌管有彈藥和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案件昨開審,辯方主要辯稱被告沒有意圖摧毀財產,他患有強迫症狀「儲物症」,「乜嘢都執一餐」,會傳召精神科專家講解被告心態;被告收集已用的彈殻作私人裝飾物品,法律上不屬於「彈藥」。

另被控意圖摧毀財產

被告周敏(28歲)被控管有9枚催淚煙榴彈彈頭、一枚催淚煙榴彈皮、23枚37/38毫米催淚煙彈殻、5枚38毫米催淚煙彈殻,而無管有權牌照;另管有一把瑞士萬用刀、一把𠝹刀、一把剪刀、7條膠索帶和一個打火機,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被告零時55分在西灣河站大堂控制室附近被警察截查,除了控罪物品外,另搜出一支雷射筆、6個3M防煙面罩、5個全新口罩、多個手套、縮骨遮、印有「Press」字樣的黃色反光背心、一個橡膠彈頭、一個海綿彈殻等物品。

警員黃俊豪供稱被告遭截查前,他身處大堂控制室外,「見到連接B出口嘅扶手電梯,有磚頭由上面跌落嚟嘅,喺我嘅前方」。主控展示數張現場照片,警員指出相中物品是磚頭。裁判官王證瑜打斷問與被告是否有關,主控稱只是描述環境,不是說直接與被告有關。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ESCC257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