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若因社會氣氛輕判「司法史最大笑話」

指若因社會氣氛輕判「司法史最大笑話」

【本報訊】裁判官陳炳宙昨判刑時,質疑涉案倉務員求情稱受社會氣氛影響而犯案的說法,指守法是個人選擇,既然被告選擇犯法,就要付出代價,而正正是他這樣的人,才會影響社會氣氛。陳官更直言,若因這個求情理由而獲輕判,「實在係全球司法歷史上最大笑話」,最終判被告入獄21個月。

同案倉務員入獄21月

被告倉務員巢廷堅(28歲)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蒙面及無牌管有彈藥三罪罪成。陳官判刑指,雖然巢案發時沒使用暴力,但這不可用作減刑理由,因為若他有使用暴力,早已被控暴動等嚴重罪行。對於巢的母親求情稱他受社會氣氛影響而犯案,陳官直言若接受此求情理由,「實在係全球司法歷史上最大笑話」。就非法集結及蒙面罪,陳官分別判他監禁15個月及4個月,因屬同一事件,全數同期執行。

至於無牌管有彈藥,陳官指巢案發時用防水袋裝住四個已使用的催淚彈小彈頭,雖然不具殺傷力,但他將小彈頭放入水中,削弱警方驅散群眾的效率,隨時逼警方用更大殺傷力武器,又或是與示威者「埋身肉搏」,增加雙方受傷風險。陳官就此罪判監9個月,當中6個月與前兩罪分期執行,最終總刑期為21個月。辯方為巢申請保釋,以等候上訴定罪的結果,但陳官認為上訴沒有合理成功機會,拒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