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供紙無提噴椒 兩警疑隱瞞

口供紙無提噴椒 兩警疑隱瞞

【女記者拒捕案】【本報訊】網媒「娛賓」一名女記者去年母親節深夜採訪期間,在旺角洗衣街公園公廁疑遭防暴警施用暴力,包括以胡椒噴霧「噴完一支又一支」,女記者一度休克及失禁,反被控拒捕。案件昨續審,辯方指有份制服記者的兩名警員,在證人口供紙都沒記錄施放胡椒噴霧一事,質疑警方刻意隱瞞。

去年5月11日有份制服被告何家欣(27歲)的警員24262李廸燊,其證人口供紙指被告頑強抵抗,李昨解釋其實看不到被告頑強抵抗,但聽到同袍不斷警告被告合作點及不要再郁動身體。李稱當時被告揹着背囊,看不到被告反光衣背面印有「記者Press」字眼,不知其記者身份。

證人指看不到頑強抵抗

李自言看見警長58604徐啟迪向被告施放胡椒噴霧,但沒在其證人口供內提及。辯方不斷問他為何沒提及,他都只是答「我冇落到」,及後嚴官問他相同問題,他才答忘記提及。

辯方再指另一名警員18258鄭相平亦沒在證人口供紙提及施放胡椒噴霧,質疑李刻意隱瞞警方使用武力,李否認。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今天決定是否自辯。

案件婦號:KCCC28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