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區政府操刀大改香港選舉制度,大幅削減民主成份之餘,更加入任何人「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即干犯刑事罪,最高可被判監三年。本報於街頭訪問部份選民,不少人表示個人傾向杯葛未來選舉。
過去多數票投本土派的醫護人員葉小姐直言,打算杯葛未來所有選舉,批評選舉制度經港府閹割後,候選人要經掌權者篩選,「根本就係政府揀一啲人畀我揀,DQ一啲市民真正想選擇的人」,又指參與民主派初選人士因涉觸犯國安法被捕,「呢啲人已經冇得再參選」,即使有同一理念「新血」出選,入閘機會亦不大,「反正個選舉都咁不公,我再投票都冇意思。」
大學生陳小姐亦傾向不投票,認為議會已無法監察政府,「就算選到入到去,都做唔到啲咩,好似俾個制度玩緊咁。」對於政府擬規管呼籲人不投票、投白票等,陳小姐直斥政府「癲咗囉好似」,認為投票屬選民自由,「討論吓都要死咁,焗你一定要做某啲事,講吓都唔得。」
不過亦有部份選民持觀望態度。從事會計行業黎先生以往多數票投民主派,會否再投票視乎候選人名單,「要睇吓揀唔揀到啦,揀唔到,就睇吓有咩方法反映到民意囉⋯⋯你明我明咪得,哈哈」,但他亦質疑「真民主派」能否入閘參選。
大學生黎小姐亦表示,視乎有哪些候選人入閘,再決定未來是否投票,若有非建制派人士參選,會盡選民責任。對於政府進一步要求市民在選舉中噤聲,她直言不感到意外,但不會因此變得政治冷感。
自由工作者葉小姐則表示會投票,「點樣投,係咪喺上面寫啲嘢就另一回事,不過就梗係唔好投白票啦」,又批評政府改革選舉制度「咁大件事,冇諮詢話來就來」,但認為市民仍要留意、參與,「香港人唔好咁易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