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記者中椒休克 沙展:最低武力

女記者中椒休克 沙展:最低武力

【本報訊】網媒「娛賓」女記者去年母親節深夜採訪期間在公園公廁疑遭防暴警施用暴力,包括跪頸及以胡椒噴霧「噴完一支又一支」,女記者一度休克及失禁,最終反被控抗拒警員執行職務罪,案件昨續審。警長稱女記者案發時推女警,屬頑強抵抗,且又撼頭自殘,在別無選擇下使用最低武力,兩度向女記者噴胡椒噴霧,並否認對女記者用不合理及不恰當武力。

案件由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審理,警長58604徐啟迪供稱去年5月11日,被告何家欣(27歲)在旺角洗衣街花園公廁的女廁內推女警,且身體向前踏,作勢逃跑,想衝向公廁門口;又無視警方警告,故依警例使用最低武力噴胡椒噴霧;並指若改用雙手制服被告,有機會令被告或警員受傷。他又指,被告被按在地時曾以頭撼地面,出現自殘行為,且不斷掙扎,他才再次向被告噴胡椒噴霧。

警長徐啟迪

稱對方無視警告及掙扎

辯方質疑警方濫用權力,對被告使用不恰當及不合理武力,被告「中椒」後休克;又指警長及同袍知悉自己闖禍,事後到醫院查探被告。徐統統否認。

警察公共關係科傳媒聯絡隊高級督察許育芙事後到場,警方從被告背囊找到「娛賓」工作證,但找不到記協發出的證件,她在此前未聽過「娛賓」這網媒名稱,不能確認或否定被告的記者身份。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28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