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觀心戰】白票、廢票、不投票 - 何安達

【達觀心戰】白票、廢票、不投票 - 何安達

杜葉錫恩是受人敬重的政治人物,她曾在報紙上公開責備我。她自1963年起任市政局議員,後來更循該軌道晉身立法局功能組別。直至 1995年,她以82歲高齡在觀塘北單對單的直選中,被年屆64歲的司徒華擊敗。

杜氏活到102歲,我曾到慕光書院天台探望她,當時她思路清晰。在1991年初的市政局投票日,我在《南華早報》專欄說,雖然我支持她,但香港正邁向完善代議政制,「政壇家具」理應退位讓賢。我亦不認同其餘兩位候選人的政綱,於是索性不投票。杜氏隨即以讀者來函斥責我,指即使我不喜歡所有人選,也應盡公民責任去投白票。

政府在周二公佈的政改草案中,在《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 )條例》中加入27A條款,把「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列為最高可囚三年的罪行。

杜氏和我都絕對沒有操縱和破壞選舉,或令選舉公信力下降的意圖,不過,以今天的標準很可能被視為僭越了紅線。

特區已踏進新一個選舉周期,其中行政長官改選、立法會新功能組別,以及涉及選舉委員會的選舉,我和絕大部份港人一樣無權參與。剩下來只有被降了格的立會分區直選,其吸引力大不如前。到時再公開抒發沒有投票意欲,或勸喻不打算投票的人起碼投白票,亦可能犯禁。殖民年代可以自由公開的隨心言論,快將成為歷史陳迹。

何安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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