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童被虐致死卻無人施以援手,事件揭示本港保護兒童制度的殘缺不堪。現時香港未有立法禁止家長向子女施行體罰,通報懷疑個案的機制更僅屬自願性質,有關注團體直斥本港制度落後,批評政府檢討強制通報懷疑虐兒個案多年,惟至今零進展,認為虐待兒童「一個都嫌多」。
根據社署數字,每年新呈報虐待兒童個案由2011年的877宗升至2019年的1,006宗,去年呈報個案微跌至940宗,料受疫情影響所致。申訴專員公署曾於慘劇發生後主動調查本港辨識懷疑虐兒個案的機制,建議政府探討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個案的可行性,惟政府未有接受相關建議。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黃翠玲表示,新呈報虐待兒童個案總括而言不斷上升,情況令人擔心,相信數字只是冰山一角,疫情下學生改為上網課,社工及教師難以辨識虐兒個案,擔心社區有大量隱藏個案。
黃促政府盡快就強制通報懷疑虐兒個案展開諮詢,強調虐兒「一個都嫌多」,由於個案大多涉及家庭成員,舉證困難,須依靠社工及教師等專業人士協助通報及舉證。她又指全球逾70個國家已立法強制通報懷疑虐兒的個案,直言已爭取強制通報機制多年,形容本港保護兒童制度相當落後。
香港目前沒有任何體罰的特定條例,只能根據《刑事罪行條例》或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控告。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執行幹事黃惠玉表示,體罰很容易會演變為虐兒,「好似雪球咁,會越碌越大」,故有必要立法禁止體罰,此舉除了是一種反對以暴力管教子女的姿態,亦可藉此強制家長接受專業輔導。香港救助兒童會建議為高風險兒童照顧者或頻密發生虐待或疏忽照顧兒童的家庭,提供強制家庭教育。
對於設立強制通報機制,幼兒教育人員協會主席甄可安認為執行上有一定困難,因幼童受虐的位置或十分隱蔽,教師難以全盤察覺,又預視推出強制通報機制後,教師「為怕孭飛」,事無大小均會先記錄在案,好處是減少漏網之魚,但同時會令部份家長覺得遭到質疑,雙方關係難免變得緊張,建議改善指引,例如以表列單張方式介紹通報程序、兒童被虐受內傷的相關症狀及表現等,讓教師更易辨識。
社署回覆指應否設立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個案的機制涉及多個持份者,須有深入和廣泛討論、研究和諮詢,在社會達到一定共識後始能推行,又指法改會曾建議立法新訂「沒有保護罪」,但牽涉的層面廣泛且複雜,須詳加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