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逆子逼母賣樓分300萬

網傳逆子逼母賣樓分300萬

【本報訊】家有黃金屋雖可維繫關係,反之亦能成分家原因。網上流傳一輯照片,疑有人要求母親賣樓,並要分300萬元,疑索價不果,將全屋家具推倒,單位一片狼藉,有人報警求助。

照片可見,一個住宅單位客廳至睡房被人搗亂,雜物散落一地,十分凌亂,客廳梳化、抽屜及地面均滿佈雜物。電視機及枱燈被人推倒。

■單位內一片狼藉,有警員上門調查。

客廳被人搗亂

牆身寫上大字:「To 老媽,我想你應該還不是很明白。我不是在外住到6月份。我係要分一半房屋的價錢,3百萬。之後過我自己的生活。我不會回來的了。」

又言:「我要嘅係尊重,對自由、尊嚴、平等嘅待遇。自己的私生活、工作都與你和任何人無關。」有警員接報到場。不過,事件發生具體時間及地點不詳。

律師謝天良指,近年不少人為避辣稅,即使要夾錢買樓,亦只會以其中一人作為業權人,甚至會甩名自製首置身份,故業權糾紛很常見。

律師指,如果事件中的兒子是單位業主,他有權出售單位。不過,如果他不是業主,但有份付出買樓的定金,或有份供樓,則視乎買樓時的意圖。如買樓時只落母親名字作為業權人,兒子有份付出首期及供樓,並提供證據(例如WhatsApp對話內容等),對簿公堂時兒子一方有勝訴機會;相反,如兒子只是偶爾幫補家用,而無法提供任何證據證明買樓時意圖由兒子負責供樓,兒子一方就不大可能勝訴。

單位被人破壞及搗亂,律師指如兒子是單位業主,警方通常只將事件列為家庭糾紛;若損壞嚴重,而業主是母親,她報警並控告兒子,該兒子就有機會犯刑事毀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