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 古德明

為什麼?- 古德明

三月二十三日,香港市長鄭月娥答記者,力言「港區國安法」無損司法制度:「為彰顯香港司法獨立,終審法院二十多年來一直有聘請海外法官,也獲得他們服務,十分幸運。我說香港司法獨立,各位未必聽信;但我們一位非常任海外法官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在外國報刊發表了一篇文章,也說工作從來沒有遭受中央或香港行政部門干涉。」她完全不知道自己這番話的含意。

首先,鄧小平當年制定一國兩制,有終審法院海外法官之設,是明知不借助外國人,不能贏得國際信任。放眼天下,那有其他國家須招聘外國法官才能「彰顯」司法公正的。現在鄭月娥竟然以「一直有海外法官服務」為誇,甚至視為「十分幸運」,這說明了什麼?

又鄭月娥以岑耀信一篇文字證明自己所言,也就罷了,怎麼竟然面無慚色,理所當然的說,自己所言,市民「未必聽信」?香港小民質疑她說的話,寧願聽信外國人言,不是因為都收了美帝的黑金吧?市民多不信任為政者,這又說明了什麼?

「港區國安法」去年七月實施之後,當局謀保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破天荒委任外國人歐冠昇(Nicolas Aguzin)為香港交易所行政總裁。交易所董事陳子政還說:「要國際投資者對香港金融業保持信心,歐冠昇是最佳人選。」新香港要取信於人,為什麼非借助外國人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