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公務員子女而設的「本地教育津貼」,將擴大適用範圍至內地,並會易名為「內地及本地教育津貼」,合資格公務員可為其就讀內地中、小學的子女申領教育津貼,每個學年津貼上限由29,925元至46,313元不等,料今年內落實。公務員事務局估計,每年約有200宗相關申請,額外開支涉款約1,500萬元。
「本地教育津貼」於1972年設立,用以支付合資格公務員的子女在本港接受中、小學教育的部份學費。公務員事務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截至去年底,約有6.6萬名公務員合資格申領有關津貼。
當局表示,政府一直有協助香港青年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政策,也推行措施便利香港學生到內地就學,近年亦有不少學生選擇到內地升學,當中不乏公務員的子女。考慮多項因素,並在維持申領資格及津貼上限不變下,建議擴大「本地教育津貼」的適用範圍至內地的中、小學,並改稱為「內地及本地教育津貼」。
按現行機制,津貼額最多為學費的75%,合資格公務員每名就讀小學的子女,每人每個學年津貼上限為29,925元,中一至中三49,650元,中四及以上46,313元。政府計劃今個立法年度內就擴大「本地教育津貼」的適用範圍所需額外撥款諮詢財委會,以期盡快於年內落實。當局粗略估算,每年約有200宗相關申請,估計建議在2021/22財政年度將涉及約1,500萬元額外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