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同學夾口供 16歲仔守行為

促同學夾口供 16歲仔守行為

【本報訊】16歲男生去年8.31事件一周年在旺角街頭被捕,被指涉參與當晚非法集結。他受查期間聲稱案發時與同學晚飯,其後發訊息要求同學「夾口供」,惟同學擔心作假口供,向警方道出事實。被捕男生被控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律政司昨同意讓他簽保守行為,主任裁判官徐綺薇稱被告年輕,相信一時愚蠢犯事,批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一年結案。

被告原被控去年9月28日在旺角警署接見室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偵緝警員10354。

案情指去年8.31晚上8時多,警方驅散太子站附近的非法集結,被告在花園街後巷被捕,在會面中自言沒參與集結,當晚與一名廖姓中學同學食飯。廖其後收到被告訊息請求「夾口供」,訛稱當晚確與被告共晉晚餐,並刪除訊息紀錄。

同學拒作假證揭發

同年10月,警方致電廖確認事件,惟廖案發時其實身處家中,他擔心給假口供,與父母商量後由父親陪同到警署錄口供,透露沒與被告食飯。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8.31當日獨自在旺角晚餐,因擔心被控且想盡快了結案件才聯絡廖,事後已多次向廖道歉。

案件編號:WKCC7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