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北京「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中,新設候選人參選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會主席及委員由特首委任,惹來利益衝突爭議,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強調,資審會由政府主要官員組成,形容制度已較嚴格,得悉社會有聲音指由主要官員兼任資審會成員或有「自己人審自己人」的觀感,所以會修訂加入社會人士為委員,又稱若現任特首爭取連任就會避席。但有民主派人士指,資審會始終由特首委任,不論如何改變,也難改公眾認為有利益衝突的觀感。
根據政府提交草案,資審會將綜合選舉主任及香港國安委的意見,決定候選人提名是否有效;選舉主任負責判斷候選人一般參選條件如國籍等;香港國安委根據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的審查情況,就候選人是否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作判斷,並就不符合法定要求和條件者,向資審會作出審查意見書。
資審會主席及兩至四名成員均由特首委任,林鄭月娥昨於記者會指,由於社會有聲音認為,委員會成員由政府「自己人」擔任,觀感上不夠公信力,因此會向立會法案委員會提出修訂,加入若干名社會人士,但目前不便透露新增的委員人數。她又指委任原則視乎人選的個人能力、誠信等,由於職責要包括審查特首候選人,故「必定係一位愛國者」,不排除有關社會人士之任命亦須經中央任命或備案,形容此要求好普遍。
外界關注資審會委員由特首委任,日後若特首爭取連任,會否出現利益衝突。被問到現任特首爭取連任時是否需避席或辭去相關職務,林鄭昨只稱對現行利益申報制度有信心,明白若現任特首希望連任,由她領導國安委可參與資審會事務、DQ參選人,或引起利益衝突的觀念,因此她訂下規則,若現任特首尋求連任,不應參與資審會討論。她又強調若因怕被指涉利益衝突而抹去特首職能,便不符特首的問責要求。
林鄭又指,因資審會工作涉及國家安全審查,故認為紀律部隊首長包括警務處長、海關關長有能力、有資格擔任委員,他們亦是國安委成員之一。她又強調,要相信特首不是獨斷獨行,國安委有10名成員和顧問,特首在資審會亦非成員,強調若參選特首就要解除所有職務,對香港並非好的安排。
不過,民主黨立法會前議員李永達指出,即使林鄭委任社會人士為委員,仍無法改變所有資審會委員也是由特首委任的現實。他強調任何制度不只制訂者覺得公平及沒有利益衝突,也要公眾看到沒有利益衝突出現,批評有關制度不只世上少見,委任人選更不受監察,「特首委任咗,連立法會都冇權問」,所以不論林鄭委任多少社會人士入資審會,也難改公眾認為有利益衝突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