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建議禁體罰 設通報機制

組織建議禁體罰 設通報機制

【本報訊】5歲女童虐殺案凸顯了港府漠視兒童權益,多年來均未能制止慘劇發生。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指出,本港過去也有同類不幸事件發生;2017年,一名12歲女童涉嫌被吸毒和患有精神病的母親謀殺及肢解;2013年,5歲智障男童楊智維誤服冰毒死亡,其父母有在家吸食毒品的習慣。

促立「沒有保護罪」堵漏洞

兒童權利委員會呼籲政府設立兒童死亡獨立調查機制,就每名兒童的不自然死亡、甚或嚴重受創展開獨立調查,找出根本原因,並且透過及早介入,避免兒童死亡或受傷害。組織又建議訂立法例,全面在香港禁止體罰 ,並設立有效監察制度確保法例落實執行,並把《兒童權利公約》的條文納入本地法律。

該組織亦建議教育局設立學前兒童退校註冊處,當有學前兒童退學,學校必須上報教育局,確保沒有學前兒童因退學而失聯。

防止虐待兒童會亦指出,香港保護兒童的政策和機制有改善之處,建議盡快落實法改會提出的「沒有保護罪」,填補現時法律漏洞,促使照顧或與兒童同住的人需盡責保護兒童。

組織又提議建立專業人士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個案機制,要求接觸兒童的專業人士,如發現懷疑虐兒個案,必須於指定時間內通報,冀能有助及早發現和識別虐兒個案,加快專業介入提供適時和適切的支援,避免過往的悲劇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