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粉嶺公路前年12月發生嚴重車禍,駕駛978號線的九巴車長疑因左手未有握緊軚盤,令巴士偏離馬路,猛撞路邊欄杆及大樹。巴士車頂遭劏開,有上層乘客連人帶椅拋出車外,釀成6死38傷。肇事車長曾向到場救護主任及警員透露,行車期間他曾「瞌一瞌」,因見掛在錢箱的水樽「就跌咁,咪執囉,一執就撞咗埋去」。他昨於區院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身體嚴重受傷兩罪,片段顯示被告駕車時頭向前傾,疑似「舂眼瞓」及張口打呵欠,但辯方引述被告稱對上述對話已無印象,僅記得意外一刻「個人(僵)硬咗」,惟對釀成悲劇感到愧疚和悲痛,盼盡快服刑為事件負責。
案情指被告文志光(57歲)自2001年受僱九巴為全職司機,駕駛本案路線有兩年經驗。前年12月18日,被告沿粉嶺公路往上水方向駕駛,下午4時許駛至近松柏塱,突然左轉,擦過防撞欄,衝入欄外樹叢,當時巴士無超速。控方昨播放片段,可見被告行車期間曾點頭,疑因打瞌睡令頭部向前傾,又疑似張口打呵欠。控方稱事發前幾秒,被告左手曾短暫離開軚盤,當手放回軚盤後不久便發生意外。六人因多處骨折或頭部重傷死亡。
控方引述車長曾向到場救護主任及兩名警員分別表示「吖,我一時睇唔到,撼咗落棵樹度」、「我見掛喺錢箱嗰個位水樽就跌咁,咪執囉……一執就撞咗埋去」、「行駛期間,我瞌一瞌」。被告接受警誡後保持緘默。
辯方昨求情卻指,被告稱意外一刻「我個人(僵)硬咗囉」,記不起當日與救護主任或警員的對話內容。辯方多次重申被告沒有睡着,又引用控方片段指被告曾觸摸臉部,疑似托眼鏡或抓癢,亦曾調校冷氣,故左右手分別在不同時段移離軚盤。辯方指,直至撞擊前三秒,巴士都是穩定地行駛。
辯方續指被告無案底,駕駛態度有禮,25年駕駛經驗中僅有一次違例。被告與妻女同住,妻女形容他勤奮顧家,一直擔當好丈夫和好父親角色,惟悲劇發生後已令其生活有所轉變。辯方透露,被告會見律師時多次表示對釀成奪去多條人命的意外感到愧疚和悲痛,事後他活在痛苦中,不欲接觸他人。被告透過律師向所有受害者致最深切道歉,他今年1月自願取消保釋,打算盡快認罪服刑。法官譚思樂押後至本月28日判刑,被告繼續還柙。
案件編號:DCCC9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