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北辰料分兩期派消費券

田北辰料分兩期派消費券

【本報訊】政府公佈透過四間電子支付平台派發5,000元電子消費券,惟發放期數等未有定案。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表示,據他了解,政府傾向分兩期派發,每期2,500元,各期使用期限為兩個月,形容政府改變發放模式「成數非常之高」,又稱八達通公司將因應計劃,向新商戶免費提供無線八達通機。

政府原打算將電子消費券分五期發放,每月1,000元,每次使用期限為一個月。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表示,原做法不利消費者購買價格較高的貨品,建議政府分兩期、每次2,500元派發,現時政府在商討使用期限定在每期兩個月,即共四個月。他指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已接受提議,「係咪兩期仲拉鋸緊。但成數非常之高」,估計一至兩個月後才敲定細節。

田北辰指,原希望政府一次過發放5,000元電子消費券,但礙於有份發放消費券的八達通儲值上限只有3,000元,而受制於金管局,八達通亦難以修改儲值上限。

他又透露,街市檔等商販多使用現金交易,不願安裝八達通機,是計劃一大難題,八達通公司將為有關商戶提供誘因,免費提供「無線盒」,毋須「拉線」並與商戶東主智能手機連線,方便客人用八達通付款和東主收款。

■田北辰(右圖)稱八達通公司為配合消費券發放計劃,擬免費為商戶提供無線八達通機。資料圖片

澳門推電子消費改良方案

澳門政府昨亦公佈電子消費優惠的改良方案,出手較港府闊綽,全澳永久性及非永久居民均獲發5,000元「啟動金」及3,000元立即扣減金額,最快下月登記。啟動金每日上限300元,消費可獲七五折立減,意味購買400元貨品即享100元折扣,扣除啟動金上限後等同免費。在5,000元「啟動金」耗盡後,消費者可自行充值,享用75折優惠至「立減額」用完。

澳門居民可經當地八間移動支付機構的手機錢包,或去年政府所發的電子消費卡收取款項,下月至12月透過澳門金管局網上系統登記,使用期預計6月至12月。未成年人的消費款項需由父母代領。當局稱,有關金額不可用於繳交水電費、保險費或到娛樂場賭博等,亦不得兌現,但期望措施適用於乘搭巴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