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阿里被開出182億元人民幣(約216億港元)的罰金已打破中國反壟斷開罰記錄,但是對比起外國互聯網龍頭Google「被罰史」還有一段距離。Google近幾年來被歐盟開出的罰金加起來已經超過82億歐元(約759億港元),另外還要面對美國多個州分指控的反壟斷訴訟。
2017年,Google格價購物服務成為該企業首個被開刀對象,當時歐盟指Google將自己的格價購物服務放在一般搜尋結果上方,卻將其他格價購物服務混入搜尋結果之中,是濫用壟斷地位,故罰款24億歐元(約221億港元)。
翌年,Google又被歐盟指在Android系統綑綁Google服務及壟斷搜尋引擎市場地位,重罰43.4億歐元(約402億港元)天價。
到了前年,歐盟再指Google濫用主導地位,排擠互聯網廣告服務領域的競爭對手,罰款14.9億歐元(約138億港元),Google對這次罰款向歐盟法院提起上訴。
不單歐盟,美國不同州分及部門自去年10月起對Google提起反壟斷訴訟,當中最先的為司法部及11個州在去年10月入稟控告Google濫用優勢,阻礙對手競爭,以保持市場壟斷地位。
另外,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及48個州分去年對facebook提出反壟斷訴訟,指facebook在2012年起先後收購Instagram和WhatsApp,以建立一個反競爭的社交網絡環境。
《華爾街日報》/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