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阿里巴巴被中國當局指以支配市場地位進行壟斷,破紀錄重罰182.28億元人民幣(下同,約216.46億港元),集團要全面整改。阿里昨發聲明指對被罰堅決服從,「今天的處罰,是對我們的警醒和鞭策,是對行業發展的規範和呵護」。學者分析指這次是對巨企「打響第一槍」,顯示當局正利用《反壟斷法》出招,日後經營與發展空間或會收窄。
阿里自去年公司創辦人馬雲批評中國金融體系後頻遭狙擊。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昨公佈阿里涉壟斷行為的行政處罰,指其自2015年起濫用在內地網絡零售平台的支配地位,對平台內商家提出「二選一」要求,禁止平台商家在其他競爭者的平台開店或參加促銷活動,又以市場力量、平台規則、演算法等技術手段,採取獎罰措施保障「二選一」落實。
國市監官網亦附上對阿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指阿里從2015年至2019年,市場份額均佔超過七成,又可以控制平台上的商家獲得流量的能力。決定書又稱阿里財力雄厚,擁有先進的技術,在市場有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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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市監隨後在「當事人實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事實與根據」中,詳細羅列阿里如何落實「二選一」,包括以口頭或明文規定,禁止商家在其他競爭平台開店或參加促銷活動,例如是「雙11」,直接影響商家收入。阿里又會採取懲罰獎勵機制,例如取消促銷活動的參加資格,制訂處罰用的「灰名單」制度,或是減少商家被搜索到的可能,如果商家不服從,甚至會被終止合作關係。
國市監又指阿里阻礙資源配置,限制市場競爭,阻礙互聯網平台經濟的發展,違反《反壟斷法》中「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對阿里處以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的罰款,即182.28億元。這一次對阿里的罰款,已遠超2015年美國晶片製造商高通被指壟斷,遭罰60.88億元(約74億港元)的最高紀錄。
在當局附上的行政指導書中,阿里被要求全面規範自身競爭行為,保護平台商家和消費者利益,並要連續三年向市場監管總局提交自查合規報告。
阿里昨也發表「致客戶和公眾的一封信」,表示對於被罰,「我們誠懇接受,堅決服從」,又指認識到處罰「是對我們的警醒和鞭策,是對行業發展的規範和呵護」,稱昨日是阿里發展歷史中重要的一天,「我們將以此為新的起點,直面問題」。
美國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徐家健對本報表示,當局這次對阿里的處罰可算是「打響第一槍」,顯示當局正用《反壟斷法》給大企業找麻煩。經此一役,他預期阿里未來的發展必定有所窒礙。而官方此舉其實亦向民企釋放一個「不要做太大」的訊號,特別是當業務涉及一些敏感成份,包括可以掌握民情的大數據業務等,就會「槍打出頭鳥」。徐指出,當局針對阿里巴巴要求商戶「二選一」的指控,從經濟學而言其實是一個正常現象,在自由市場內非常普遍,絕對並非「十惡不赦」。
彭博社報道指,對阿里的調查是遏制中國互聯網企業領袖及其富豪創辦人的開端,報道亦引述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張湖月指,這一次巨額罰款帶來一石二鳥效果,既將監管部門凸顯出來,又傳送出一個強烈訊號予科企,表明同類行為不會再被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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