狎四女童 舞台劇導演黃嘉威囚七年半

狎四女童 舞台劇導演黃嘉威囚七年半

【本報訊】舞台劇導演兼演員黃嘉威自2014年起,四年間藉詞為韓國網站拍攝少女照,先後誘騙四名在網上社交平台認識的女童到賓館拍裸照,其間以教擺「甫士」為名對她們上下其手,包括聲稱用「男友角度」拍攝摸胸照片,還大玩性玩具,要求女方為他口交和手淫,甚至性交。黃早前承認非法性交等18罪,高等法院法官邱智立昨斥被告精心部署,多次利用自己專業和金錢利誘女童作洩慾工具,令她們在創傷中度過青春期,案情嚴重,最終判他入獄七年半。

■官指被告黃嘉威犯案經精心部署及策劃,並連續犯案,案情嚴重。資料圖片

報告指事主活在恐懼中

上月底剛滿40歲的被告黃嘉威早前承認八項非禮、六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一項意圖製作兒童色情物品、一項與16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及兩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

四名涉案女童案發時只得13至15歲,僅一人願接受心理創傷評估。法官邱智立今引述報告透露,女童A遭被告恐嚇和利用作性發洩工具,受嚴重心理折磨以致整個青春期被毀,對自己及外界觀感亦因被告長期洗腦而歪曲,活在恐懼與羞愧中。

被告的心理和精神科報告則指,被告無精神病或性癖好包括孌童癖。他就讀演藝學院時,因父親生意失敗破產後一走了之,令他嚴重缺乏安全感,之後與在學習及工作上認識的朋友隨意發生性行為,以滿足性慾和享受被呵護感覺。

報告又指被告活於不安中,透過控制女童獲取滿足感,並指他重犯機會低,但須接受壓力管理及性慾控制的心理治療。辯方早前向法庭呈上109封求情信,又指被告還柙兩年已深切反省。

官斥精心部署犯案

法官邱智立指,被告不安於相識多年的女友,沉溺於與他人的性慾行為,利用女童對他信任,達到其渴望的猥褻目的。案件橫跨四年,被告犯案經精心部署及策劃,並連續犯案,案情嚴重。

案發於2014年8月至2018年7月。女童A認識被告時年僅13歲,被告自稱是攝影師,A應邀到賓館拍照,被告要她換性感內衣,露乳房和下體,又教A擺性感甫士。

被告將A蒙眼,要A為他手淫和口交。被告後繼續約A見面,其間曾向A使用震蛋。直至A滿16歲,被告開始與她性交。

被告2018年8月被捕,警方在其電腦和手機發現多段淫褻影片和相片,除A外另涉三名女童。被告每次都照辦煮碗對待三童。

案件編號:HCCC2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