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巴基斯坦裔少女疑多次在家中遭父親及胞兄性侵並強行肛交,胞兄早前被裁定強姦、非法肛交及非禮罪成,父親則脫罪。高等法院法官李素蘭昨判刑指,被告至今仍堅稱無辜,但他利用兄長身份犯案,令事主承受極大創傷,事主更患上創傷後遺症,容易焦慮,極度害怕被父親殺死,經常發噩夢及回想性侵畫面。惟法官同意辯方所指,上述創傷並非由胞兄一人造成,其他男親友亦有份施暴,考慮被告已還柙兩年,最終判他入教導所,並須於獲釋後繼續接受三年監督。
陪審團早前裁定,18歲被告三項控罪全部成立,其父親(40歲)被控的兩項非禮罪則不成立。
辯方昨求情指,事主稱曾遭叔叔、舅公及脫罪的父親性侵,其創傷並非由被告一人造成。辯方指現年17歲的事主已獲安排接受心理及精神科治療,身心有望復原,冀法庭念及被告年輕,可判他入教導所。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仍堅稱無辜,更稱事主因不滿父親不讓她談戀愛,想掙脫管束而揑造指控。雖然事主承認不喜歡受管束,但她更不滿父親雙重標準,例如容許被告踢波、看電視及買手機,卻不准她做這些事。法官認為,事主屈服父親權威下,並與被告同住一房間,無法保護自己;其母親發現事件後,更一併懲罰兄妹兩人。法官相信,訓練及監管有助被告更生。
案件編號:HCCC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