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衞錯了 - 馮睎乾

曾國衞錯了 - 馮睎乾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高調宣布:「投票你可以有選擇權投或不投,但如果有人特別組織或煽動、呼籲人投白票或不投票、投廢票等情況,某程度上這都是嘗試操縱(選舉)。」他主張利用法例規管,以符合基本法附件的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採取措施,依法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

短短一句,曾國衞已犯了至少兩個錯誤。前陣子涉嫌向外媒表示選舉制度「退一步」的鄭若驊,這次略為高明,說「投票是公民責任,市民不應投白票」。兩人分別在哪裏呢?鄭若驊說投票是「義務」,很好;曾國衞卻說有「選擇權」投不投,把投票視為市民「權利」,意識形態極有問題。萬一「完善」了選舉,投票率卻跌破歷史低點,打中央的臉,曾國衞難辭其咎。

另一方面,曾、鄭都犯同一毛病。杜斯妥也夫斯基說過:「試着不要想北極熊,你就發現那可惡的東西,每分鐘都浮現腦海。」即使沒看過杜斯妥也夫斯基,也應該聽過「此地無銀三百兩」。如果人人像曾、鄭那樣,在社交平台呼喊「不要投白票」,效果無異於呼籲投白票。請問到時如何執法,誅心嗎?

特區政府急於嚴打「投白票」,顯然為了避免「白票佔多數」的尷尬。但如果市民在沒受煽動的情況下,仍自行決定投「抗議票」(protest votes),那又如何規管?抗議票是很普通的民意表達方式,大致分四類:白票、填寫不完整的廢票、污損的票,以及自行填寫非法定候選人名字的票(write-in votes)。最後一種票,洋人常常填上「米奇老鼠」或「唐老鴨」之類名字,從未聽過是犯法的。

在西班牙和荷蘭,投白票非但不犯法,還被視為「有效選票」;在哥倫比亞和蒙古,白票太多的話,整場選舉更要作廢,須砍掉重練。怎可能被視為「操縱、破壞選舉」呢?當然中國人不吃這一套,何謂「操縱破壞」,「依法」由人大詮釋,我並無異議。我只擔心執法問題——自行決定投白票、長者不小心投廢票、叫人「不要投白票」⋯⋯犯法嗎?

對,官方答案是「不要試紅線」。你也不要想像北極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