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賢、鄭子豪保釋金充公還柙

李子賢、鄭子豪保釋金充公還柙

【12港人案】

【本報訊】12港人當中八人日前在內地刑滿獲釋,被移送返港後完成隔離檢疫,陸續出庭應訊,餘下最後兩被告李子賢及鄭子豪昨午被押解往區域法院。法官杜大衞押後兩人的案件,並應控方申請,以他們早前在案件再訊時沒到庭為由充公保釋金。李和鄭均沒申請保釋,還柙候訊。

代表律師曾處理抗爭案

李子賢(31歲)和鄭子豪(19歲)均由曾處理抗爭案的律師團隊代表,他們步出犯人欄時俱精神不俗。法庭分開處理兩人的案件。李被懲教人員押送往囚室期間,向公眾席鞠躬。至散庭後,公眾向鄭喊「撐住」,鄭點頭回應。

辯方申請押後李的案件至6月29日,另鄭的案件押後至5月25日,均獲法庭批准。

李子賢被控前年9月29日在港島金鐘與他人參與暴動及襲警。鄭子豪則被控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指他與另外四名被告串謀其他身份不詳的人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摧毀他人財產。鄭另面對交替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指他前年9月30日在灣仔金樂大廈保管或控制21個玻璃樽、異丙醇、乙醇、汽油、糖、鎂粉等。

案件編號:DCCC294、3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