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42歲菲傭四年前來港工作,不足四個月便在僱主家中昏迷,送院後不治,剖屍未發現醫學死因。死者胞妹事後告知警方,一向身體健康的死者生前曾投訴未獲足夠食物,加上工作過度勞累,需半夜洗衫,出現背痛及全身骨痛,又常遭僱主語言虐待;惟警方並無將資料記錄在案,亦沒及時向曾被其他菲傭投訴苛待的女僱主錄取口供調查。胞妹為尋真相,先向死因裁判法庭提出召開死因研訊但不果,在非牟利組織協助下,透過義務大狀向高院提出同樣要求,昨獲法官批准,下令召開死因研訊。
原告Imelda Quinto Abong是死者的胞妹,答辯人為死因裁判官。案中死者是菲律賓籍傭工,曾於新加坡及中東打工,2016年12月開始為美孚新邨黃姓女僱主工作。翌年4月4日,死者被發現於僱主家中不省人事,送院搶救不治。胞妹獲悉後由菲律賓來港辦理喪事,並向警方錄取口供。
大狀昨引述原告誓章指,曾向警方提及死者來港時健康良好,惟到港開工不久便開始大呻受僱主不人道對待,未獲提供足夠食物,僱主亦不准她自行外購食物,她只能偷偷進食。死者曾向中介投訴但未獲處理,後得悉自己已是第三個投訴黃的外傭。
大狀續稱,法醫驗屍後找不到醫學死因,原告對未能找到親人離世真相一直無法釋懷,2019年透過志願組織協助,才首度取得之前錄取口供的副本,但發現警方沒全部記下她提供的資料。
案件編號:HCMP2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