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對房犯聚 警疑為負責人被捕

派對房犯聚 警疑為負責人被捕

【本報訊】本港第四波疫情未斷尾,復活節期間警方在全港多區突擊巡查無牌酒吧及派對房間等。警方證實前日下午約6時突擊搜查觀塘道一個懷疑正在開放的派對房間。行動中,一名26歲的派對房間男負責人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被捕;單位內另有五名男子則疑違反限聚令。警方稱該名男負責人及單位內其中一名25歲男子為警員。被捕男負責人獲准保釋候查,下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指東九龍總區人員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前日突擊搜查觀塘觀塘道472至484號一個樓上單位,搗破一間懷疑正在開放的派對房間。單位內共有六名男子,他們年齡介乎25至30歲,懷疑違反限聚令。

下月上旬報到

據了解,所有參加者聲稱是中學同學,其中兩人是港島區警員,包括一名中區警區巡邏小隊人員及一名港島總區機動部隊人員。涉嫌是男負責人的警員辯稱該派對房間已暫停營業,當時只屬朋友聚會,沒有招待其他顧客,只作私人用途,並無違法。

據了解兩名涉案警員並無被勒令停職,警方正諮詢律政司意見,決定是否檢控。該名被捕的男負責人獲准保釋候查,須於5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據現行法例,若表列處所管理人違反《規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顧客在表列處所內違反限聚令,會被定額罰款5,000元。

今次並非首次有警務人員涉違防疫法例,去年11月政府在禮賓府舉行勳銜頒授典禮,不少賓客除下口罩影相,當中包括警務處長鄧炳強。食衞局長陳肇始事後表示,所有人出席儀式時均須戴口罩,呼籲所有人應盡量避免除口罩。

去年4月十名隸屬天水圍巡邏小隊警員凌晨下班後到元朗一間食肆消夜,其間發生爭執,一名女警遭40歲警長涉以玻璃樽擊傷頭部,涉案十名警員違反限聚令被警方檢控。

■再有警務人員涉違防疫法例,兩名港島區警員涉及派對房間六人聚會被捕。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