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槍圖自轟 女侍應還押小欖

搶槍圖自轟 女侍應還押小欖

【本報訊】女侍應年初途經大嶼山北警署時,突然從後走近正處理案件的警員,企圖搶槍,即使警員按住槍袋,她仍成功搶走佩槍,隨即被制服拘捕,並稱「我唔開心,我想自轟」。女子原被控搶劫罪,昨獲改控企圖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她承認控罪,求情透露與患抑鬱症母親相依為命,她本人亦患焦慮症及強迫症;案發當日她因上司責罵,一時失落想開槍自殺。女子還柙候取精神科報告始判刑。

患強迫症及焦慮症

被告黃綺婷(33歲)承認今年2月9日在東涌大嶼山北分區警署外犯案。被搶走警槍屬於警務人員50658 Chung Ping Lau使用,編號為HKP15510。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曾在理工大學修讀設計,但因成績欠佳輟學,及後任職侍應至今。她與患有抑鬱及強迫症的母親相依為命,是家庭經濟支柱,2019年起需就強迫症及焦慮症求診精神科。辯方續指本案屬不幸事件,被告當日因遭上司指摘工作表現不理想,一時情緒低落想開槍了結自己生命,絕無意傷害他人或損毀他人財產;若被告當天成功搶槍自殺,會是更不幸。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明言控罪嚴重,縱使被告無意傷害他人,但手槍有機會走火,不能低估案情的嚴重性,先將被告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以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本月21日判刑。

案件編號:WKCC58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