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巴女車長趁紅燈玩抖音

城巴女車長趁紅燈玩抖音

【本報訊】網上廣傳一段抖音短片,一名身穿城巴制服的女子,懷疑在駕駛位置用電話拍攝路面及軚盤。有網民質疑,有女車長工作期間拍片玩手機 ,罔顧乘客安全。城巴新巴早於2月已發出內部通告,禁止員工在駕駛位置使用手提電話及智能手錶等電子裝置,如有違規將作嚴厲紀錄處分,包括即時解僱。

內部通告禁執勤用手機

該條短片於連登討論區流傳,片長約14秒,短片開首,一名身穿城巴制服、佩戴口罩的女車長坐在車上自拍,然後鏡頭一轉,拍攝着駕駛室前方,包括八達通機、軚盤等。短片顯示,拍攝當日為去年10月26日,涉事巴士為來往華貴邨至銅鑼灣的城巴72線。短片內有其員工編號及全名,巴士前方的交通燈為紅燈,相信巴士非行駛狀態。

城巴職工會理事長許漢傑稱,曾看過該段影片,惟他不認識片中的女車長。行車安全是十分重要,工會不建議同事如該車長般在駕駛室使用電話拍攝。

新巴城巴今年2月曾發過內部通告,提及車長禁止執行駕駛職務時使用手提電話等電子裝置及佩戴耳筒等藍牙裝置,包括停車等候及於總站開車前的等候時間。如有違規將嚴厲處分。

城巴回覆稱,不許車長於駕駛巴士期間使用流動電子裝置,以確保各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並會就各項需要跟進事項作出調查,依照內部守則處理。據悉,涉事女車長仍任職於城巴。

《道路交通條例》第38條列明,任何人駕駛車輛時,如無適當謹慎及專注,或未有合理顧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即屬不小心駕駛,最高刑罰可被判囚六個月。《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42條亦列明,任何司機在駕駛車輛時,不得手持或置於他的頭及肩膀之間的方式使用流動電話等任何電訊設備,違者最高可判罰2,000元。

■短片顯示拍攝者應在司機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