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專題:安插罪名 吸乾民企 查處37萬人 中共掃黑三年 掠6,465億

兩岸專題:安插罪名 吸乾民企 查處37萬人 
中共掃黑三年 掠6,465億

「行動起來,堅決同黑惡勢力犯罪作鬥爭!」掃黑除惡運動的標語自2018年起在內地各大城市、小鄉鎮鋪天蓋地。三年過去,官方宣佈在這場運動中,審結33,000宗涉黑涉惡案件,波及37萬人,並查控至少5,439億人民幣(下同,約6,465億港元)的資產,國家主席習近平日前更高調出席全國掃黑除惡表彰大會,顯示運動取得全面勝利。

不過這場聲勢浩蕩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面臨着運動式執法的批評。對一些民營企業家而言,這是一場以掃黑為名、行剝奪財產之實的「殺豬運動」。有熟悉掃黑領域的律師表示,內地並沒有嚴格意義上的黑社會,但地方部門為了完成掃黑指標,讓企業家、小偷小摸都「涉黑」湊數。

民營企業家李懷慶妻子包艷的工作室,2018年1月某日突遭十多名公安闖入,指她丈夫「涉黑」,要接受調查。當局同時凍結李名下公司所有資產,甚至與案件完全無關的胞姐,其戶口也被以「涉黑」名義凍結。「他們不分青紅皂白,把我們每條路都封死,不讓我們有錢去找律師」,包艷說。

54歲重慶民營企業家李懷慶,是當地典當公司的老闆。包艷當時不知道,同月,中央已發下通知,稱要將黑惡勢力犯罪與反腐敗、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到了2020年底,李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詐騙等罪名,被判處20年監禁,資產全部凍結,他的八名員工亦被判監。與此同時,這場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運動,宣告進入尾聲,取得勝利。

據官方數據,三年專項鬥爭以來,全國法院共審結33,000宗涉黑涉惡案件,涉案者多達22.6萬人。檢察部門批捕但未提公訴亦有14萬人,換言之,最少37萬人捲入這場運動。當中有11萬名黨員和公職幹部被立案處理。另據去年10月的數據,當局查控涉黑涉惡資產,多達5,439億元。

這三年打黑的成績,超越了過去十年的總數,成績亮麗。官方宣揚的典型案例包括浙江一個「黑老大」,牽出背後省市政法系統18名官員「保護傘」;20多年被判死刑的昆明惡霸孫小果被揭「死而復活」,出獄後重操舊業,最終被判死刑。官方形容,三年專項鬥爭,令社會治安明顯改善,基層社會、政治、經濟生態好轉,是黨的十九大以來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但在運動高歌猛進、勢如破竹下,耀眼數字背後隱藏着冤屈與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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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民企多項罪名 律師:這是搶錢

「打黑遍佈全國。我們可以這樣來形容:第一是家破人亡,第二是普遍喊冤,第三殺良冒功」,曾接觸及參與多宗掃黑案的律師楊一(化名)說,「為甚麼說家破人亡呢?因為這場運動是搶錢,而且非常殘酷,一旦被定涉黑,多少年家屬積攢的積蓄都沒收。」

沒收財產的依據何在?中央在2019年下發《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提到要全面調查黑惡勢力組織成員的財產狀況,對涉案財產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

今年2月在深圳開庭、以商人張偉為首的44人涉黑案,也是其中一例。這名身價百億的企業家、深圳市人大代表,在2019年被指捲入前市委副書記李華楠涉貪案。他本人和集團資產,大至私人飛機、地產,小至手錶、褲腰帶都被當局沒收,甚至連未被提訴的妻子,亦被查封自住單位、凍結名下51個銀行戶口。

不過,掃黑運動的重點任務,是要打擊長期困擾地方的「村霸」、背後的「保護傘」(即與之勾結的地方官員等),為甚麼像張偉、李懷慶這類民營企業家,會成為最容易被扣涉黑帽子的群體?這與內地對黑社會組織犯罪的定義有關,內地涉黑的四大特徵包括具有明確的組織、人數多;透過違法手段獲取經濟利益;使用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縱容,在一定區域或行業內,形成重大影響。而民營企業先天性滿足了這些條件。

「民企是公司化的組織,驟眼看很像黑社會,把民企包裝黑社會是最容易的事項,因為他有層級關係,組織體系,有經濟活動」,楊一說。因此民企一旦被指涉黑,往往是公司高層、員工甚至家屬「一鑊熟」,並查封所有財產,「打財斷血」。但他強調,沒有一個企業能夠達到這四個特徵,「我們做了20年了,沒見任何一個被指控為黑社會的單位,完全具備這四個特徵」。

那麼在官方指控中,他們「黑」在哪裏?楊一指,很多時候,涉案機構或有個別犯罪行為,但遠達不到黑社會的標準。「連催收貸款,都會被指控為黑社會,打個電話就是軟暴力。」在李懷慶一案中,當局更是翻出多年前的一宗案件「定罪」。檢方指,李曾在2013年放高利貸,但還款人無法還款,其後李向法院起訴,並最終勝訴。不過就算法庭已作出判決,這項事件最後卻成了李涉及欺詐罪的指控。 李妻包艷亦質疑,當局是為了令她丈夫入罪,才推翻當年的判決,「當時法院一審二審作出判決,為甚麼那時候法院正常判決呢?」她不知道,在內地,司法審判往往政治先行,這類集中火力解決的黑惡案件,早被公檢法系統(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定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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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達標亂打黑 冤案累積失控

對這種司法不公早已司空見慣的楊一說:「他是運動,就是一個流水線,所謂法律的獨立審判、公檢法(公安、檢察院、法院)的相互制約,沒有任何用處」。他又稱,律師所接觸的涉黑案件「沒有一起是真的涉黑」,但冤案「就像坦克一樣呼呼的往前進。甚至有資深刑事法庭庭長說,已經失控了」。

事實上,這種短期內嚴打腐敗的方式,與過往中國推行的大部份運動一樣,都被批評為運動式執法,地方部門往往為了滿足上級任務而「跑數」。例如山東檢察院曾被揭「下指標」,要求每個基層檢察院至少要處理一宗涉黑案;甚至連為民企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都被打黑,面臨監禁。

一直有自由派人士質疑,欠缺外部的獨立機構,反腐反黑難以形成長期有效的監管機制。「坦白說,在中國做不到(獨立監督),所謂獨立廉政機構,前提假設是公民社會的存在」。獨立政治學者陳道銀指出,中國只有一個權力中心,「監督也好、督查也好,誰來監督這個督查的人?沒有」。「民企也好,刑辯律師也好,都被這場運動所裹挾了」,陳道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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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鄧習開啟時代搞大清洗

同樣的錯誤,也出現在重慶前市委書記薄熙來在2011年發起的「唱紅打黑」運動,其間有數千名疑犯被捕,但同樣被質疑司法程序不公,執法機關將普通案件當成涉黑案處理,侵吞民企資產。這次三年的全國掃黑,儼如當年重慶打黑的擴大版。

陳道銀分析指出,過往幾代領導人上台主政、開啟新時代後,都有發起過類似的運動,這是中共執政以來的傳統。1950年建政之初,中共領導人毛澤東就曾發起鎮反運動,針對反革命分子、傳統地方武裝勢力進行全面整頓,數百萬人被處決。到了1983年,面對文革後社會治安混亂、惡性犯罪過多,當時實質掌權不久的鄧小平發起三年嚴打運動,逮捕了177萬人。

過去三年這場掃黑運動,時間點也剛好落在2017年中共十九大確立「習核心」、中國開啟新時代篇章後。「無論是毛、鄧,還是習開啟他的時代,都要有一場全面的社會運動,來重新建構社會秩序」,對習而言,也有需要清理一部份的政法隊伍。

雖然掃黑過程中出現各種問題,不過這場運動在老百姓眼中,是針對社會治安、村霸勢力。陳道銀指出,相信運動在民間得到支持,村霸流氓、基層腐敗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整治,但很快「春風吹又生」。「這是中國的社會現實,所以在中國,(由官方發起的)社會運動會周而復始,不斷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