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港婚姻破裂,子女的撫養權誰屬往往最受爭議。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成功取得撫養權的一方若屬持雙程證人士,申請單程證時,撫養權會是當局的考慮因素。不過案件一旦上庭,法庭亦要視乎雙方本身條件,包括經濟及照顧子女能力等,「有錢唔一定贏,無錢亦未必輸。」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任何人士只要身處香港,都會受到香港法律保障,一般跨境婚姻會以「家庭團聚」為由申請單程證來港定居,但若在未申請單程證前,已辦理離婚或分居,一旦成功取得子女撫養權,子女在港讀書,則可以照顧為由申請單程證;可是一旦失去子女撫養權,就未必有強而有力理據申請單程證。
他解釋根據程序,爭取撫養權雖由法庭判決,事前亦要先經社工調查,了解父母雙方的家庭背景及條件、照顧能力、子女的意願等,社工完成報告後會交法官參考。至於持雙程人士的父或母親,無疑在照顧能力條件上較蝕底,不過他指這亦並非絕對,或者屬於一個過渡期,最終可透過一些程序延長在港居留期。
註冊社工兼婚姻及家庭治療師郭志英博士表示,子女是父母離異最大的受害人,切忌以他們作為籌碼又或人球,因為小朋友始終有一日發現被利用作為爭取本身利益的工具,到時不單對父母有失望,亦會帶來創傷。
她指類似情況並不單止發生在中港婚姻上,有父母離異後,甚至將子女送至海外。她認為最佳辦法是雙方「坐低傾」、多溝通,尋求以子女福祉為大前提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