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報引戴耀廷為例「寫文解釋投白票或違法」

左報引戴耀廷為例
「寫文解釋投白票或違法」

【本報訊】早前多名官員聲稱要研究禁止投白票,中聯辦喉舌《大公報》昨發表社評,以戴耀廷因組織初選被囚為例子提出警告,指呼籲、煽動、組織支持者投白票等同破壞選舉的違法行為,甚至連寫文章解釋投白票也可能犯法。有學者指香港絕大部份選舉不設當選必須得票門檻,有白票也不影響選舉結果,「唔會產生所謂破壞選舉嘅效果」。

學者反駁:唔會破壞選舉

律政司長鄭若驊早前指市民不應投白票,又稱會研究規管。《大公報》昨發表社評指投白票將為外部勢力提供攻擊香港和中央的口實,涉破壞及操控選舉,觸犯多條法例。雖然社評認同投白票是選民一種表態,法律不會規管,但表明如有人呼籲、煽動、組織支持者投白票,是扭曲市民投票意願,屬有組織的破壞選舉行為,並引述有法律界人士稱就算寫文章解釋投白票也可能犯法。

對外界質疑為何投白票會阻礙選舉,社評指某些選舉投票率必須達某個門檻才算有效,「若因為白票率高,達不到法定門檻,就會導致流選,釀成政治空窗期甚至憲制危機」,更以戴耀廷組織「非法初選」為例籲外界引以為鑑。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指,選民在不記名投票制度下是否投白票,政府無從監管,除特首選舉設當選門檻外,其他選舉未有就當選投票率設門檻,「就算有好多白票,實際上都好難對個選舉結果有乜影響,唔會產生所謂破壞選舉嘅效果」。他指從現存法例中,不能理解為何寫文章解釋投白票也可能犯法,反問「係咪即係投白票唔使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