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安達邨爆出雌雄賊闖入屋搜掠,更猥褻12歲女童事件後,街坊均人心惶惶,直言會看管好小朋友,避免遭陌生人有機可乘,亦盼屋邨保安加強巡樓,保障住戶安全。
育有9歲小孩的安達邨居民陳小姐,乍聞邨內發生行劫及猥褻女童案後,感到十分愕然:「好危險囉,細路仔一個喺屋企」,又形容受害女童「好慘」。她指平日不會讓小朋友單獨外出或獨自在家,案發後更會加強看管,「會睇住佢,行開行埋都搵人睇住,相熟街坊或朋友都好,總之唔會畀小朋友獨留」。
陳小姐不諱言安達邨治安不太好,「唔係好覺保安員會巡樓,以前會巡多啲,但換咗保安公司之後,𠵱家唔係好覺」。她希望屋邨加強管理:「叫佢哋巡多啲樓啦。」不過,同邨居民石小姐則認為屋邨保安可以接受,指其所住樓層有更簿,相信日常有保安員簽簿,比較安心。
對於案中來自單親家庭的12歲女童被獨留在家肇事,大律師陸偉雄稱,負有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可能干犯第212章 《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條,有關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的罪行;惟他指須證明誰是看管人,「唔能夠話單親就一定係阿媽,譬如話阿媽原來叫咗隔離成年鄰居幫手睇住個女,對方話冇問題,咁阿媽嘅看管責任就解除咗」。他又指,即使證明母親有看管責任,但律政司或會考慮不提起訴,以便她陪同被猥褻的女兒出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