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開始做些教育工作,出席了幾個講座,都與體育傳媒有關。與學生們談談如何採訪、怎樣消化新聞材料撰寫文稿、還有過去以記者身份參與國際性大型體育盛事的種種,也少不免有些問答環節。當中被問得最多的問題,就是「當體育記者的必要條件」。
問題看似簡單,我卻想了很久很久。是專業新聞訓練?是上乘的拍攝和剪接功力?是雄渾聲線和生鬼旁述?最後,我的答案,是「鍾意」。
怎麼說呢?體育記者這工作,說簡單很簡單,但複雜起來又絕非1+1=2的必然因果。你可以於工作以外完全不碰體育,沒問題的,不看球賽不睇奧運都可以,一樣能夠當體育記者。只要有點常識,起碼知道足球主要用腳踢,報道時簡單交代「某某喺10分鐘射入成1:0」、「6分鐘後某某又頂入追番1:1」等「事實」就可以。小心一點的話,報道就不會出錯,也不會收到投訴。
不過,沒有犯錯是否就代表好?當然不是。換一個本身喜歡體育,甚至愛親身參與的人,他就能在報道中不止告訴別人「好睇」,而是「有乜咁好睇」。較少留意體育的人對運動這回事往往存在很深的誤解,以足球為例,許多人以為入球就是王道,報道時只剪輯入波一刻,喜歡體育的人就能告訴觀眾:入球者能建功,其主因可能是之前那5、6腳球不着地的傳球,又或者他有個識得1扭7繼而交出美妙助攻的隊友,相比之下,入波那腳可能還不如入球前的組織精采。
有打籃球經驗的人報道NBA不會只交代比數,因為他知道片段中那個看似簡單的交叉運球後急停跳射,其實需要有強勁的腹部核心肌肉力量,同時膝蓋亦受壓不少;愛長跑的人負責報道馬拉松,才不會老是剪輯起步和衝線部份,只有親身經歷過那42.195公里路程,方知道馬拉松的變數往往出現在35公里之後,因那時運動員的體能已消耗得八八九九,最易出現「撞牆」情況,亦往往是決定勝負的時刻。
只要夠喜歡,你會願意投入那個世界;喜愛一件事情,就會不顧一切的想把事情的皮紋肌理弄個明白。所有採訪和寫作技巧都可以教,惟獨「鍾意」是沒有人教得來。我掛在嘴邊的一句話:「你夠鍾意就得,因為鍾意,係大晒嘅。」
伍家謙
多媒體工作者
周日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