掟警車男剛出獄 認集結囚七月

掟警車男剛出獄 認集結囚七月

【本報訊】因向警方私家車掟雪糕筒判囚七個月的地盤工,刑滿出獄不久,早前承認兩項非法集結罪,涉及前年包圍深水埗警署及去年旺角堵路示威。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昨判刑指,被告在警署外持大聲公高叫「深水埗街坊係乖X過你哋,有薑就衝出嚟捉X我哋」,挑動在場人士情緒;旺角案則在保釋期間犯案,屬加刑因素,最終判他再次入獄七個月。

協助露宿者 獲長者求情

被告黃兆昌(39歲,圖)承認於前年8月28日在深水埗欽州街與汝州街交界、及去年6月12日在旺角砵蘭街與山東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的背景報告脗合早前求情內容,指被告樂於協助區內長者及露宿者;並呈上被告還柙期間撰寫的求情信,內容除了顯示悔意,更透露他決定刑滿後到老人院工作,繼續照顧長者,望法庭判刑時考慮被告對社區的服務。

徐官判刑指,理解被告過往有協助老人家,亦有長者為被告寫信講好說話。在深水埗一案中,被告以揚聲器講出激烈及挑釁說話,容易挑動在場人士情緒;至於旺角一案,被告有份阻礙的士前進,更是在刑毀案的法庭擔保下犯案,屬加刑因素。惟徐官指出,留意到被告早前已就一宗刑毀案服刑完畢,而三案發生日期相近;考慮到刑期總體性,最終判被告就本案兩項控罪入獄七個月,認為已足以反映罪責。

案件編號:KCCC233/2021 、WKCC42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