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研堅持調查 資料保存期減半

民研堅持調查 資料保存期減半

【本報訊】為民主派初選設計系統及籌組義工的香港民意研究所去年7月遭警方搜查,民研主席鍾庭耀昨指,律師團隊仍正與律政司討論被搜的資料中,有否存有新聞材料。為令市民對民研調查感安心,決定即日起將資料保存期限由六個月縮減至三個月,但鍾強調民研不會停止選舉調查及研究的工作,「如果我哋咁容易放棄,我哋點叫香港人唔好放棄呢?」

「咁易放棄點叫港人唔好放棄?」

鍾庭耀昨稱,民研團隊過去一年與警隊的「互動」,或令市民對民研團隊處理資料的方法或感憂心,故即日起更改民研的研究資料保密政策,將相關民調資料的保存期限由六個月縮減至三個月,他坦言這對團隊而言是很大犧牲,但望能減低市民不安。

鍾續稱,雖然本港選舉制度將有大規模改變,但民研會以一貫公開透明方式進行並發佈選前研究、滾動調查及選舉日民調,團隊未來三個月會檢討和重新發展各方面業務,制訂發展策略,表明團隊會堅持進行民調及研究至最後一刻,「如果我哋咁容易放棄,我哋點叫香港人唔好放棄呢?」

鍾又交代民研辦公室1月被警方搜查事件的進展,指律師團隊正與律政司討論被搜資料中,有否存有新聞材料。鍾指部份研究資料會作新聞傳播之用,應符合法例下「新聞材料」的定義,惟律政司不同意,雙方同意在得出結論前不開封及不檢視有關材料。

不過本報獲悉,律政司早前去信民研反駁有關法律觀點,指港版國安法不屬於《釋義及通則條例》第83所指的「任何條例」,換言之,律政司認為警方按國安法取得的手令,即使法庭沒有特別指明,亦可視為涵蓋搜查及撿取新聞材料的權力。

記協主席楊健興指當局做法令傳媒更難保護消息來源,市民向傳媒透露消息的意欲亦恐降低,損害新聞自由。

本報向香港民研副行政總裁鍾劍華查證事件,他以律師團隊建議不便透露太多為由婉拒,僅指鍾庭耀昨已交代事件進度。律政司稱不評論個別案件,警方回覆稱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