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人入滬逾24小時須登記

外省人入滬逾24小時須登記

上海市早前修訂條例,要求來滬超過24小時的外省人士必須上報,否則會罰款5,000元(約5,926港元),被網民怒轟「搞落地簽證」及「上海獨立」。就在昨天實施之時,官方稱外界「誤讀」,指「個人可以自願登記」。不過,接待來滬人士的單位必須上報來滬人士的資料,按條文理解並無「誤讀」。

上海市政府3月初修改《上海市實有人口服務和管理若干規定》(下稱規定),當時稱把來滬人士服務納入管理,不論來滬就醫、讀書、旅游、公務活動和探親訪友等停留超過24小時、公務活動當天往返,以及交通中轉等人員,必須通過「一網通辦」的網站及手機應用程式等,上報個人資料。

官方死撐外界誤讀

有關規定被網民怒轟,上海政府昨天首個實施日解釋,形容外界「誤讀」,指「個人可以根據需求自主、自願登記,不作強制要求」。官方有關說法或是誤導,官方僅稱個人屬自願登記,不過翻查該規定,接待上述來滬人士的公司或酒店都必須把來滬人士資料上報。

官方更稱所有接待超過24小時的來滬人士的住宿場所均須上報,相信民宿、日租房、過夜浴室等負責人,甚至提供房間的親友亦要上報來滬人士資料,故官方說法只是改變上報者身份,實際上一旦踏入上海超過24小時,其個人資料還是會被指定單位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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