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區國安法、港區選舉法雙重注血後,林鄭月娥復活了,「好打得」再上身。除下口罩的她,對着傳媒的鏡頭又是嘴藐藐,盡展語言偽術大師本色,質問記者為甚麼有特權,調侃民主派等同於不愛國的問題,自誇「我的管治團隊」有能力提高管治效能,一副下任特首捨我其誰的姿態。或許,無論能否連任,林鄭在香港管治史上的地位已超越董建華。老懵懂作為首任特首,只是香港首次回歸──主權移交、一國兩制的象徵,林鄭則以引爆反送中運動、引入國安法選舉法,完成了香港二次回歸──管治權移交、一國一制。只不知,有沒有誰會成為完成香港三次回歸──民心回歸的特首?
新選舉制度出台前後,坊間特首跑馬仔的名單有增無減,只因國安法、選舉法猶如倚天劍、屠龍刀,讓特首只要閉着眼睛跟着中共的決定走,就可以穩袋500多萬元年薪,不只沒有街頭反抗、議會內沒有掣肘,連美加英歐也可以愛理不理,不用登門拜訪受罪,更不用看他們的臉色。於是,有想鹹魚翻生的,有永不放棄特首夢的,有想加官晉爵的,有想轉換跑道商而優則仕的,有自認後起之秀或被封黑馬的。
不過,爭取連任的林鄭具有天然優勢。她是國安法、選舉法這套組合拳的直接受益者。她不無得戚地說:「我本人跟我的管治團隊是香港治理效能的第一責任人,要是我們是沒能力,你給我怎樣完善的選舉制度,香港的治理效能都不能提高。」現在,有了國安法、選舉法,制度夠完善的了,當然是「我的管治團隊」大展拳腳的時候,是中共用舊班子證明一國兩制沒有變的時候。
林鄭政府的管理效能高不高?過去是,現在是,以後更加是中共說了算,香港報紙、電子媒體和網上對特區政府、官員的批評恒河沙數,又算得了甚麼?只能算是香港有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佈景板。而且,國安法駕到,煽惑鼓動仇恨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的大刑隨時侍候,記者還想有調查官員醜聞、批評政府的特權?
林鄭就禁止傳媒查冊說:「我看不到為甚麼記者要有特權——別人看不到的,記者要看到,這就視之為特權——香港任何人都沒有特權。」傳媒查冊不是出於記者個人需要或私人目的,而是行使傳媒監察的第四權,不是記者要特權,而是傳媒有責任。林鄭對此視而不見,故意混淆傳媒的公眾角色與記者的個人身份,實是居心叵測。前車可鑑,梁振英在任上、離任後,動輒向傳媒、記者、時事評論員發律師信的往績,恐怕很快就會由林鄭超越,甚至祭出國安法。
對輿論質疑新選舉制度是要趕絕民主派,林鄭就揶揄:「有時候我覺得你們這些問題是把民主派等同於『不愛國』,這對民主派非常不公道。」是誰把民主派等同於不愛國?又是記者?那麼,由民主派主導的現屆區議會,為甚麼被踢出愛國者治港的體制?在指鹿為馬的新時代,民主派與愛國者都由中共定義,龍門任搬,民主派愛不愛國、愛黨愛國者是不是民主派,還不都是由中共視乎需要說了算?新香港人、新民主派已經應時而生,不只切合中共香港特色的新民主選舉制度,也切合林鄭政府的管治新思維。
不過,說來諷刺,香港前三位特首,竟沒有一個做足兩屆十年任期的。董建華連任成功,但「腳痛」請辭;曾蔭權中途接棒,任期被吃掉近三年;梁振英任上雖被中共一再「充份肯定」,但在「ABC(Anyone But CY)」聲浪中被放棄尋求連任。林鄭如今自以為連任在望,言行招積,就算二度登上特首寶座,又能否坐到2027年?
李平
周一至周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