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保 黃碧雲無簽「墨落」鄭達鴻退出政界 禁保釋 官:伍健偉決推港獨

准保 黃碧雲無簽「墨落」鄭達鴻退出政界 
禁保釋 官:伍健偉決推港獨

【47子被控】

【本報訊】47人因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起初15人獲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保釋,卻遭律政司「追殺」,要求高等法院撤銷當中11人的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其後批准黃碧雲及鄭達鴻保釋,但拒絕伍健偉的申請,昨頒佈書面理由。判詞引述辯方指黃沒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書,更因不支持攬炒而遭譏笑,鄭則已退出公民黨及政界,影響力有限;惟杜官認為伍健偉有決心推動港獨,或繼續危害國家安全,故拒絕他保釋。

判詞引述律政司的覆核理據,指三人去年參與「35+」民主派初選,企圖奪取議會控制權,並以否決財政預算案為手段,迫使行政長官下台。若非選舉因疫情而押後,上述計劃早已付諸實行,認為沒足夠理由相信他們保釋期間不會再作出危害國安的行為。

大狀指黃獲政府信任

律政司指出,黄碧雲參與初選並簽署初選同意書,意圖操控選舉。惟資深大律師夏博義反駁,黄沒簽署「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網上聲明書,立法會紀錄亦顯示她多次支持政府議案;黃一直是監警會及中大校董會成員,去年獲邀加入延長任期的立法會,顯示她獲政府信任。

鄭達鴻被律政司指控因要求外國介入港區國安法,去年遭選舉主任取消立法會議員的參選資格。資深大律師潘熙反駁指,鄭有強烈本地聯繫,他回覆選舉主任時已表明會遵守港區國安法;並謂鄭的政治生涯短暫,已退出政界,從此單打獨鬥,沒足夠影響力危害國安,重犯機會低。

杜官考慮相關資料及陳詞後,認為有足夠理由相信黄、鄭兩人不會繼續危害國安,故駁回律政司申請,批准兩人保釋。

黃碧雲

鄭達鴻(中)

律政司稱伍長期參與社運

伍健偉則被律政司指控除了參與初選外,亦曾公開表達其提倡港獨及分裂國家的決心,加上他有強烈政治聯繫及長期參與社運,故反對他保釋。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立法會選舉被押後,伍沒重犯機會。此外,雖然特區政府及中聯辦去年曾警告指初選或違反國安法,但說法不清晰,亦沒解釋理由。

杜官最終認同律政司的說法,伍的言行顯示他有決心推動港獨,沒足夠理由相信他不會繼續危害國安,拒絕讓伍保釋。同案47人之中,至今只有11人獲准保釋,其餘被告須還柙至下月31日再訊。

案件編號:HCCP110、113、117/21

法官杜麗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