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
【本報訊】2016年大年初二凌晨旺角騷亂,事隔多年才被起訴的被告昨承認參與暴動,求情指受傳媒誤導和酒精影響,才會向警察掟磚。被告三年前患上淋巴癌,接受骨髓移植手術後出現排斥反應,須長期服用特定藥物,惟辯方指至今懲教處仍未能確認可否由家屬帶入救命藥。暫委法官王詩麗表示須等候懲教處回覆,押後案件至4月8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柙候判。
被告陳俊樂(28歲)昨承認一項參與暴動罪,指他2016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連同譚百熙及其他人參與暴動。法庭宣佈散庭後,被告家屬焦急地走向懲教人員,詢問還柙期間入藥的做法,惟懲教人員表示:「𠵱家答唔到你。」家屬最後將一排藥物及覆診紙交給被告,着他帶入監房。
辯方引述被告自撰的求情信指,他受傳媒報道誤導,以為抗爭者受警方粗暴對待,喝酒後「糊里糊塗」便加入了行動,事後深感後悔。王官主動問,有否案例支持辯方建議法庭以人道理由判處緩刑或減刑的論點,並質疑謂:「你一個案例都冇呈堂。」辯方表示可呈交一個因患癌減刑的案例,但緩刑則沒有案例。辯方強調被告不可能再犯案,因他已因病未能工作,需領取傷殘津貼。
案情指,案發當日清晨有蒙面示威者用雜物堵路,再向軍裝警員掟磚。被告被拍到向警方防線投擲硬物。被告2019年12月14日被拘捕,在警誡下表示:「我當晚自己一個人,喺旺角受氣氛感染,所以向警察掟過兩次磚啫,冇做其他嘢㗎。」被告承認兩度向警方掟磚,一次掟中警員盾牌,一次不知有否掟中人,稱是為了阻嚇想用警棍打人的警員。
案件編號:DCCC680/20